資料來源 http://tw.knowledge.yahoo.com/question/?qid=1405121402111緣起
1978年12月,美國卡特政府決定和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斷交,並和在北京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。美國參眾兩院議員不滿卡特政府趁國會休會期間,以近乎「偷渡」的方式宣佈此重大之外交決策,遂在1979年緊急制定台灣關係法(Taiwan Relation Act,TRA),以其國內法之地位來約束美國和台灣的關係,以及美國行政、立法部門在處理對台事務應有之做為。卡特總統於1979年4月10日簽署TRA,並追溯自1979年1月1日起生效。
資料來源 http://tw.knowledge.yahoo.com/question/?qid=1405121402111